最新2020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7月9日上午,我市召开了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石家庄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一起来看政策解读。

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

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规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公民同步、属地负责、计划管理、随机派位、稳定有序”五项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报名,私下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二、公办学校的入学原则是什么?

一是足龄原则,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二是属地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其中,主城区(指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和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合法稳定居住的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三是房户一致原则,“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或一方,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四是稳定居住原则,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五是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例如,孩子的母亲是独生女,符合上述条件后,这名孩子可依据其外祖父母的房产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主城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非户籍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且租赁房屋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三、公办学校的招生片区是如何划定的?

公办学校招生片区是由各县(市、区)教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还要综合考虑历史上已经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片区范围、新建小区、插建小区、廉(公)租房等情况后合理划定的。片区划定后形成区域性的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市教育局将汇总市内五区教育局划定的义务教育“招生地图”、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统一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学生家长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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