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石家庄市桥西区总工会困难职工

中工网讯按照《石家庄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年度困难职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8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总工会召开年困难职工审核认定工作部署会议,各街道总工会、系统工会、区直属基层工会约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桥西区职工服务中心主任于会平传达了《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认定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通知》以及市总有关文件要求,对桥西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审核认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重新审核建档。全面认真整理、重新审核辖区内原全国级困难职工和省、市、县级防困职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符合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认定条件的职工全部纳入新的梯度困难职工管理、重新建立梯度困难职工档案,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同时为新符合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认定条件的职工建立梯度困难职工档案。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梯度困难职工档案审核认定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精心安排部署,加强指导协调。要求2人以上工作人员走访入户调查,了解掌握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状况,分析致困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人,根据其困难类别实施分层分类帮扶。三是确保认定公正。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履行规范操作程序,开展困难职工审核认定工作,实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坚持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确保结果公正、职工认可,社会稳定。

随后,困难职工保障部负责人贠利侠详细解读了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职工的具体认定标准及建档规范等事项。

按照《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认定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通知》以及市总有关文件要求,今年的困难职工认定标准如下:

深度困难职工:是指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的职工家庭。

相对困难职工:是指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元)的职工家庭。

意外致困职工: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元)的职工家庭。

符合深度困难、相对困难和意外困难职工建档条件,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原则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可纳入相对应帮扶范围;居住在独立矿区、企业集中生活区的离退休人员、病退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纳入相对应帮扶范围;因公牺牲干部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可纳入相对应范围。

此次困难职工审核认定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如有申请以上相对应困难职工的意愿,请职工本人到所在单位工会递交个人申请,各基层工会负责人会详细解答困难职工具体认定标准和建档条件。(张力敏贠利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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