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果重磅市教育局公布年中考招

片名:中考

时间:3日上午10:00

地点:石家庄

主题:石家庄市年初中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内容:见石家庄教育发布

果果:只为你提炼最重要的精华

看看你家孩子属于哪一种?一、你是主城区的中考生,可选择:

主城区普高

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正定中学、辛集中学

我市民办普通高中

二、你是新三区的中考生,可选择:

1.市1中、2中、5中(二中西校区)、15中、24中

2.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正定中学、辛集中学

3.我市民办普通高中

三、你是主城区和新三区以外的中考生,可选择:

1.本地的普通高中。

2.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正定中学、辛集中学

3.我市民办普通高中

民办高中跨域招生与往年大不同

年省教育厅规定:

各地民办高中要以审批地范围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招收部分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40%的审批地以外学生,并要求逐年减少。

石家庄市年中考报名人,比去年增加人,其中主城区报名人数比去年增加了人。

今年我市的民办高中招生的四个变化

一、我市民办高中招收外地市生源的比例和人数有所下降,像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二南)、正中实验中学(正东)等本市招生的比例与人数大幅增加。

二、外地市民办高中招收我市初三学生的比例和人数也有所下降,要将最终确认的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录取结果函告石家庄教育局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私自录取的学生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将来不会产生高一学籍。

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工作不得早于公办高中招生之前进行,与公办同步招生;

四、外地民办高中要报录取结果给市教育局不得录取生源地规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中考=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幼师、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升学考试。

一.总分:分、分

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高总成绩为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10分(信息技术考试满分10分)。

初中毕业生升入“3+4本科”、五年制大专(含“3+2”)、普通中专和其他职教类学校升学总成绩为分,即文化课考试成绩分。

二升学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为5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两门学科),总分分。

1.各科分值:

语文分

数学分

外语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

理科综合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

文科综合分〔道德与法治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

2.考试形式: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

外语除纸笔考试外,还安排听力测试。

文科综合开卷考试,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3.考试时间:7月18日—19日

4.考试组织管理

石家庄市常住户口、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

初中往届毕业生按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含民办)、“3+4”本科和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和依据

实行分段录取:采用“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依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如考生有两个以上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按照排序只投最前面的一个志愿。

二.志愿填报

1.填报方式:主城区所有考生,其他县(市、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的考生,

以远程网方式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市考试院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市考试院相关文件);

其他县(市、区)报考本县区属高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2.批次设置

中考招生工作分五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3+4”本科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

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二批: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五年制高职专科(含“3+2”高职院校)

第四批:普通中专

三.招生办法

1.市考试院负责:主城区普通高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院负责;

幼师、中专、中技和职业高中招生采取考试院统一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及其他县(市)、矿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2.年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5个区由石家庄市考试院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晋州市、新乐市、矿区、井陉县、正定县、行唐县、灵寿县、高邑县、深泽县、赞皇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等17个县(市、区)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自行划定各自区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经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报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公布。

3.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

(1)主城区范围内23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

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3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

主城区23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我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主城区2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

(2)除主城区外,其他县(市、区)教育局将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依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可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倾斜,参照上述办法,实行分学校录取。

(3)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4所学校面向除主城区外的各县(市、区)的分配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为:将4所学校招生计划的80%,各县(市、区)教育局依据学生人数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其余20%实行统一录取。

四.部分学校相关要求

1.经市教育局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特殊班级:

经省教育厅审批的中加班(师大附中)、体奥班(1中)、春蕾班(28中)、航空班(2中)以及艺术班(6中、12中)、外语班(42中)等招生工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经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省会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审批的珍珠班(9中、河北辛集中学)、厚朴希望班(9中)、飞行员特色班(15中)、宏志班(17中、27中)、书法特色班(38中)、直升班(42中)、LBPSB国际课程实验班(27中)、林汉克宏志班(河北师范大学田家炳中学)的招生范围与学校招生范围一致。山区班(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面向山区六县招生。

2.从年开始,对新三区(藁城、栾城、鹿泉)初中毕业生报考主城区5所直属高中(一中、二中、二中西校区、十五中、二十四中)实行招生计划单列,新三区统筹使用。

驻县市直属高中(正定中学、辛集中学、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中,调剂相应招生指标,允许主城区初中毕业生报考。

3.民办普通高中根据市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方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公办普高同步招生。

4.报考“3+4”本科和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河北省初中三年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5.各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6.年暂停22所公办普高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年主城区公办省级普高分配生招生办法

一、招收学校:主城区共23所

市1中、2中、4中、5中(二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5中、17中、

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一中东校区、

师大附中、12中、19中、44中、师大实验中学。

二、分配依据及招收范围

1.7所学校面向主城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市1中、2中、5中(二中西校区)、15中、24中、师大附中、师大实验中学。

市1中、15中、师大附中等三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初中学校和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30%分配到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学校除外)、新华区初中学校;

市2中、5中(二中西校区)、24中、师大实验中学等四所学校分配生计划的70%分配到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学校除外)、新华区,30%分配到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初中学校和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

2.主城区区属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范围以京广铁路为界,铁路以西的学校面向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学校除外)、新华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铁路以东的高中学校面向长安区、裕华区、开发区初中学校和桥西区3中、4中、20中、32中、石门中学范围内初中学校招生。

三、分配生资格

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

3.升学总分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四、录取工作

市1中等23所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

五、有关要求

分配生录取结束后,由市考试院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区教育局。

各初中学校要将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栏或网站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小重点:

全市所有普高在9月1日前完成学籍注册网上提交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部门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

必须做到“人籍一致”,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无籍生”、借读生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学生“人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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